以案示警

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七)

发布时间:2023-04-04 文章来源:屏南县纪委监委 阅读 : 4544

   村(社区)干部作为连通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各项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也是群众的领路人,更是乡村振兴之路上的“主力军”。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屏南县纪委监委选取基层党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汇编,与大家一起学习。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基层干部要揽镜自照、自查自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1.福清市玉屏街道石井村村委会原主任陈永旺伙同他人串标问题。2015年11月,陈永旺以弄虚作假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伙同他人串通投标总造价300余万元的本村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10月,陈永旺因犯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此外,陈永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陈永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原前宕村党总支书记裴光、村主任陈江勇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7年6月至11月,时任昆阳镇原前宕村党总支书记裴光、村主任陈江勇,在前宕村村改工作中以村改工作人员名义各违规领取津补贴3000元。裴光、陈江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2年3月,裴光、陈江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3.贵州省凯里市龙场镇兴龙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杨光权醉驾问题。2022年8月21日,杨光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17.3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9月,检察机关认定杨光权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11月,杨光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