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

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六)

发布时间:2023-03-29 文章来源:屏南县纪委监委 阅读 : 5115

   村(社区)干部作为连通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各项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也是群众的领路人,更是乡村振兴之路上的“主力军”。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屏南县纪委监委选取基层党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汇编,与大家一起学习。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基层干部要揽镜自照、自查自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1.南安市九都镇秋阳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黄世电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7年5月至2020年4月,黄世电未经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以借款、预付款、工程款等名义3次挪用村集体资金共计37万元,用于个人银行贷款短期周转后,再将款项存入村委会账户中。2021年11月,黄世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万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倪勇在稻谷补贴申报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21年9月,倪勇在审核村稻谷补贴申报名单工作中,未认真学习掌握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未将符合条件的戚某某、姚某某2名承包大户进行上报,导致两人未能领取稻谷补贴合计3.4万余元。2022年8月,倪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武平县岩前镇龙井村党支部原委员、原国土协管员曾连秀优亲厚友问题。2019年2月,曾连秀利用填报拆迁户旧村复垦补偿协议书的职务便利,帮助亲属调增补偿标准较高的旧宅住房及宅基地面积,调减补偿标准较低的门坪面积,在补偿面积不变的情况下,违规多领补偿金2.37万元。2021年11月,曾连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亲属违规领取的补偿金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