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
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二)
村(社区)干部作为连通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各项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也是群众的领路人,更是乡村振兴之路上的“主力军”。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屏南县纪委监委选取基层党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汇编,与大家一起学习。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基层干部要揽镜自照、自查自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1.江苏省高邮市高邮镇新民村村委会原主任徐金松等人在退养还湖失水渔民进社保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9年12月,徐金松负责新民村退养还湖工作,未对时任红风组组长谢进春上报的退养还湖失水渔民进社保名单认真审核把关,导致不符合条件的王某享受进保待遇,拨入安置补偿资金合计10.3万余元。2022年4月,徐金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2年6月,谢进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二坝社区原党委书记倪进保等人借党建活动之机公款吃喝、旅游问题。2021年4月24日,二坝社区组织32名党员干部赴金寨县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经倪进保同意,于当天晚餐消费白酒及扑克牌。4月25日返程途中,擅自改变行程赴天堂寨风景区游玩,并于当天晚餐再次消费白酒。事后,倪进保安排相关人员通过伪造消费记录、拆分报账等方式超标准报销就餐费、额外产生的车辆租赁费等共计0.65万元。2023年1月,倪进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3.浙江省武义县王宅镇大路洪村党支部书记何卫武酒驾问题。2021年3月17日21时晚,何卫武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南门街武阳幼儿园门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3月22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7日,何卫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