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

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一)

发布时间:2023-01-10 文章来源:屏南县纪委监委 阅读 : 4430

   村(社区)干部作为连通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各项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也是群众的领路人,更是乡村振兴之路上的“主力军”。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屏南县纪委监委选取基层党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汇编,与大家一起学习。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基层干部要揽镜自照、自查自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1.江苏省宝应县望直港镇狮庄村委派会计陶泽其在五保对象动态核查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9年4月至2021年11月,陶泽其在负责狮庄村五保对象核查工作中,未按要求开展动态核查,导致五保对象蔡某某在服刑期间仍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多发补助资金合计2.4万余元。2022年7月,陶泽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江苏省东海县石榴街道兴隆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王佃品截留侵占土地复垦补偿款问题。2018年至2020年,兴隆村开展土地复垦,上级财政部门拨付相关补偿款。2020年3月,王佃品召开村干部会议研究决定,截留部分补偿款,以“小块复垦土地清障赔补款”名义,给村干部每人发放3000元复垦土地监管费,共计2.4万元。2021年12月,王佃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福清市城头镇彭洋村村委会原主任张秀平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收受工程承包方贿赂等问题。2018年至2019年,张秀平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彭洋村“美丽乡村”“生命公园”及“新建新村部”等工程项目的承接、验收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工程承包方提供关照,并多次收受承包方送款合计6.5万元(人民币,下同)。2022年6月,张秀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