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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廉吏故事 | 革除陋规弊政——李拔小故事(五)

发布时间:2022-04-05 文章来源:滴水清风 阅读 : 2914


   清康熙朝以来,朝廷颁令,丁赋永免。福宁每年秋天收存兵米,原来政府规定,百姓纳米,还是纳谷都可以,按一担米折合三担谷。

   福宁多山,百姓多数依山傍海居住,山路遥远险阻,运粮送米艰难。朝廷原有规定,对百姓集中居住的地方,以收粮完纳,零星散户,折合钱票缴纳。怎么缴纳方便,老百姓自己选择,这个办法原本很好。

   但乾隆初年后,收赋税的吏员用处种不可告人的手段,把原本居民较多的集体户,把他们的花名册分散掉,斗升合勺,零碎量收。自作主张多取损耗,从中谋利,中饱私囊。如果有百姓,借名别人一起纳粮的,也要加倍折收。每担粮需钱三千文,每斗三百五六十文,每升四五十文等。即使百姓有米也不准交纳,只准百姓缴钱票。无形增加百姓的负担,百姓叫苦不迭。李拔认为这种陋规很不好,应该立即革除。

   李拔看出其中的弊病,立即制止,并命令各县严格管好粮差,不得在收粮时,斗里的粮堆得高高的,倒斛时,把斛踢得一干二净,侵害百姓。差役分头收粮,取多少损耗,由政府统一规定,不得多向百姓索要钱票。至于零星散户,仍依旧例,听百姓自便。李拔及时除弊政,及时化解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但李拔这些弊政虽然暂时改了,但日子久了,担心各县收粮小吏“老毛病又犯”,他专门订立制度,确保彻底解决问题。对李拔革除纳粮旧弊病的做法,福宁百姓无拍手称快!

   李拔革除福宁赋税弊病后,又着手革除牙行征税违例的弊政。

   所谓牙行,就是在市场上为买卖双方说合、介绍交易,并抽取佣金的商行或中间商人。经营牙行须经政府批准,并交纳税课。牙行在交易中起着“评物价”“通商贾”,代政府统制市场、管理商业的作用,别称官牙。

   牙行每次代人交易后,不过每两,取其三分。霞浦、福鼎、宁德(今蕉城)等县的海港、码头都设立牙行,每年各处都要向政府纳税数十两、数两不等。牙行运行过程,有部分不良企图的人发现其中的漏洞,想充当牙行,盘踞垄断,每次交易想多取多赚。只要经过这个海口的交易货物,不是他们经手卖买,也要收取牙金,等同收取关税,欺行霸市,武力威胁,横抽滥索,做卖买的敢怒不敢言。这种不法行为,不仅损害百姓的利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李拔经过仔细察访,对辖区内不法牙人提讯查究,施枷审讯责罚,并贴出告示永禁,此风才稍有收敛。同时,李拔要求各县不定时严格检查,严厉禁止,不得让这种不正之风蔓延。如果还有牙行不整肃,发生侵害百姓的事,立即撤并,或报请革除,不许再设立牙行。

   李拔说:“不能因为小小的牙行,扰乱一方百姓的正常生活。"经李拔严格整肃,各县海港牙行风气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