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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廉吏故事 | 直声闻天下——林聪小故事(一)

发布时间:2022-06-08 文章来源:滴水清风 阅读 : 5303

   林聪(1415-1482年),字季聪,号见庵,宁德(今蕉城区)七都人。明正统四年(1439年)中进士,累官至刑部尚书。为官四十余载,不畏权势、刚正不阿、仗义执言、弹劾奸佞,曾三起三落,两次入狱,但依然坚贞不屈,不畏强权,务实为民。

   明正统八年(1443年),26岁的林聪授刑科给事中,虽是一个七品的官员,但掌管抄驳奏章、谏诤谏言、弹劾官员、编汰档案等事务,还负责关于六部的对口监察,权力甚大。一上任,意气风发的林聪便表达了自己定要有志于天下的决心:“毋炫名、毋挟私,期于安社稷利国家而已”,并毅然决定要以古时直谏的臣士为榜样,敢于直言,“不尽心以报国者,非夫也”。

   在宦海沉浮的这些年,他尽心竭力、履职尽责,多次奏疏,在仅存的八卷奏议六十篇奏疏中,就有二十四篇是纠劾类的,其中记载了被林聪弹劾的二品以上文臣武将、皇亲国戚、宦官和锦衣卫官员达26人之多。这些被纠劾的大员纷纷落马,或则降职免官,或则处刑坐牢,甚至处斩布告天下。

   明景泰六年(1455年),当林聪得知吏部拟定要提升御史白仲贤为广东按察使这一重任时,便向皇帝呈上《论白仲贤升广东按察史不协舆情疏》,指出白仲贤趋炎附势、阿谀奉承,气度狭小,非刚正不阿之士。结果,白仲贤便被调任镇江知府。

   林聪为官期间弹劾官员众多,他也因此被誉为景泰年间第一谏臣。在《明史·林聪列传》中这么评价他:“聪为谏官,严重不可犯……以故不肖者畏之,而贤者多乐就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