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巡察公告
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县委同意,从2023年10月24日开始,县委巡察组开始对县信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委编办(含县事业单位登记中心、县域名与电子政务中心)、县委老干部局(含县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县老年大学、县老干部活动中心)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巡察县直单位为期40天左右。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视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方式:
县委巡察一组
巡察单位:县信访局、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17759308107,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屏南县A029号邮政信箱
联系信箱设在县信访局办公楼一楼、县融媒体中心一楼
县委巡察二组
巡察单位:县委编办(含县事业单位登记中心、县域名与电子政务中心)、县委老干部局(含县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县老年大学、县老干部活动中心)
联系电话:17759310068,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屏南县A030号邮政信箱
联系信箱设在县委编办一楼、县委老干部局大门口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巡视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巡察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委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3393566,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中共屏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