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5 文章来源:屏南县纪委监委 阅读 : 3572

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县委同意,从2023年8月15日开始,县委巡察组对长桥镇开展巡察工作,并延伸巡察所辖村级党组织;2023年8月16日开始对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含粮储局、科技局、屏南县数据信息和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屏南县司法局开展巡察工作,巡察乡镇(含村级党组织)为期40天、巡察县直单位为期30天左右。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视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和村“两委”班子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方式:

县委巡察

巡察单位: 屏南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17759308107,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屏南县A026号邮政信箱

联系信箱设在县司法局办公楼一楼

县委巡察

巡察单位: 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含粮储局、科技局、屏南县数据信息和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7759310068,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屏南县A025号邮政信箱

联系信箱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一楼

县委巡察

巡察单位:长桥镇,并延伸巡察所辖各村党组织

联系电话:18033908071,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屏南A027号邮政信箱

联系信箱设在长桥镇政府大门口及各行政村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巡视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巡察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委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3393566,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中共屏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