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文章来源:屏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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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县委同意,从2023年2月28日开始,县委巡察组对中共屏南县文旅局党组、屏南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时间30天左右。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视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方式:
县委巡察一组
巡察单位:中共屏南县文旅局党组
联系电话:17759308107,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屏南县A018号邮政信箱
联系信箱设在县文旅局一楼大门口
县委巡察三组
巡察单位:屏南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33908071,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屏南县A019号邮政信箱
联系信箱设在中心城市广场2号楼一层大厅门口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巡视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巡察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委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3393566,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中共屏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