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屏南县纪委监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2-25
文章来源:屏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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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勤俭、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屏南县甘棠乡高速指挥部驾驶员张家丰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7年2月至5月,张家丰在任甘棠乡高速指挥部驾驶员期间,利用给公务用车加油便利,夹带购买香烟等其他商品14次共计1349元。2020年12月,甘棠乡纪委给予张家丰党内警告处分,上述违纪款退还至甘棠乡企业服务中心。
2.屏南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职工魏其友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问题。魏其友在被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借用期间,于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利用其保管公务加油卡之便利,使用公务加油卡给其摩托车加油37次共计1047.13元。魏其友在2014年2月1日(春节期间)公车私用,并在途中使用公务加油卡加油242.05元。2020年11月,魏其友将上述违纪款退还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0年12月,古峰镇纪委给予魏其友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