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赌博典型案例选编(九)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选取典型案例予以转发,请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自省自警,自觉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模范。
1.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工商联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冯勤先酒驾问题。2021年2月9日,冯勤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国道108线2027公里600米处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2月25日,梓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冯勤先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7日,冯勤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湖北省荆门市矿产资源稽查队工作人员陈光富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4年7月25日,陈光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陈光富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1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2015年1月14日,钟祥市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2022年5月30日,陈光富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定日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四级调研员扎西南木加参与赌博问题。2021年2月28日,扎西南木加在定日县协格尔镇格吉林村一村民家中以打麻将形式参与赌博活动,3月28日,扎西南木加再次参与赌博活动,两次均被定日县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9月,扎西南木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