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赌博典型案例选编(三)
发布时间:2022-10-24
文章来源:屏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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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选取典型案例予以转发,请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自省自警,自觉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模范。
1.陕西省合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所干部雷鑫酒后驾驶问题。2021年8月9日,雷鑫饮酒后驾驶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未悬挂车辆号码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二轮摩托车,在合阳县西新街被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8月16日,公安机关给予雷鑫罚款194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记36分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19日,雷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安徽省营口盖州市卫生防疫站退休干部林剑波醉酒驾驶问题。2021年9月16日下午,林剑波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盖州市红旗大街某公司门前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10月,林剑波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2022年7月,林剑波被开除党籍、降低退休待遇。
3.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夏溪村原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胡龙振赌博问题。2019年12月18日,胡龙振在夏溪村下溪滩56号以“九点”的方式参与赌博,被永康市公安局查获。2019年12月19日,永康市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收缴个人赌资8195元。2020年7月,胡龙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