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
村级换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典型案例选编(六)
近年来,全国各地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查处了多起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转发。请广大党员群众从案例中汲取教训,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利用宗族势力操纵换届选举案。2016年底,某村村“两委”换届选举时,该村原党支部书记马某山及本村村民杨某义、杨某林三人凭借家族人数多、掌控村内多数党员选票优势,向现任村支书马某礼许诺,帮其“操作”继续当选。同时作为条件,马某礼也要帮助马某山、杨某义、杨某林三人“操作”分别当选村会计、村主任及村监会主任,如未能兑现,就要向他们3人每人支付5万元,并让马某礼写下了3张欠条。马某礼当选村支书后,未能兑现马某山等3人的职位,马某山3人便持欠条向马某礼索要“欠款”。马某礼在给了5万元后再无力支付,无奈之下选择了报警。2019年3月,马某山以敲诈勒索罪,连同所犯其他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3万元;杨某义以敲诈勒索罪,连同所犯其他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2万元;杨某林以敲诈勒索罪,连同所犯其他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5千元。
作出违反国家政策、脱离实际的承诺进行拉票贿选案。2021年3月,某村村民周某为达到当选村主任的个人目的,自行编写了“小字报”,声称参加“两委”换届选举,并承诺当选村委会主任后提高村民待遇、发放过节福利等贿选内容,于3月22日早5点在村委会办公室及村内道路两旁的电线杆上张贴了7张,同时,还采取进门入户的方式,给村民塞小纸条20多张,承诺如果自己当选后,完不成“小字报”承诺的内容,就马上下台。3月23日,经公安部门调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周某破坏选举秩序行为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以损毁选票、抢夺票箱方式破坏选举案。2013年11月15日,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某村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时,有村民破坏选举现场秩序。经民警调查核实,村民夏甲酒后冲进选举现场,要求选举工作人员出示有效选票,之后对其中一张选票的有效性与选举工作人员发生口头争执,并抢走已封好的选票箱,将其砸向地面,导致选票散落一地。夏甲离开现场后,饮酒后的夏乙则以污物损毁散落在地的选票,并当众吹嘘自己的行为。2013年11月16日,经公安机关调查后,给予夏甲、夏乙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案例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