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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廉吏故事 | 二品大臣 两袖清风——林聪小故事(四)

发布时间:2022-06-13 文章来源:滴水清风 阅读 : 4325

   “三年清知县,万两雪花银”,这是对古代贪官污吏的形象写照,不少知县、知府、布政使,做了三年五载,不是家财贯盈,就是买田置地,建筑豪宅。当上尚书大臣的,有的则在家乡建起“尚书府”或置地千亩,称霸一方。而林聪官至二品,年过六旬,仍坚持秉公执法,最后两袖清风,病逝于任上。

   林聪入仕从政四十余载,官至都察院都御史,刑部尚书加封太子少保,正二品,可谓官大权重。可林聪之所以仍能“正色敢言,法不私恩”,不怕诬告陷害,以至连连擢升,被先贤称为“一代伟人”,这与他的为政清廉是分不开的。

   在他的家乡福建宁德七都镇不仅没有建造尚书府之豪宅,连一般的新房也没有兴建,现今列为林聪故居的房子,还是林聪祖父林彦昭手上于洪武四年建造的。同时,他一直在京城为官,在北京也同样没有为自己建造豪宅,没有给后人留下房产。

   林聪在家乡也没有置田买地,他以自己的实际行为作出榜样,来声讨明中叶宦官大量侵占土地的一大弊政,向皇上建议要将官员侵占民田逐一排查出并归还于民,对于仍侵占民者要治以重罪,从而缓解和遏制了当时官员侵占民田的势头。

   林聪还提出了“舒民力”、“省土木”的主张,强调“钱粮之出,实生民之脂膏”的道理,认为官府应该“念百姓之艰难,而务樽节之道。可省者省之,可罢者罢之。”对于“大兴土木伤财劳众的就要暂停”,这样就能达到“修造有常而民不劳,官府有规而弊不生,民力可舒无骚扰之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