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屏南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0-27 文章来源:屏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 : 3876

  根据屏南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31日,县委巡察二组对中共屏南县财政局党组(含下属国有企业屏南知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4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抓实落细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4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暨中共屏南县财政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领会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局党组充分认识到“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必须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检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监督责任的重要标尺,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中共屏南县财政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做到“四个亲自”,先后主持召开3场局党组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场局专题会、1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率先履责、示范带动。局党组书记多次召开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理思路、解难题、促落实。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任务分解方案,明确整改事项和责任分工。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对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具体负责。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形成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台账,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

  (三)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整改攻坚。制定印发《的整改方案》,题细化制定了46条具体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严格对账销号,做到每条整改措施都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为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提供了措施保证。

  (四)强化成果运用,巩固整改成效。注重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紧盯巡察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问题整改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聚焦聚力为屏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实践,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敢于较真碰硬,逐条逐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查摆、深刻反思、立行立改,制定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中共屏南县财政局党组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截至目前,已开展7次学习。二是结合财政局党支部工作实际,制定了2020年度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党日活动”5次,对4个专题进行了学习。

  2.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反思,相关党员领导干部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专门就此问题作出对照检查。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了民主生活会流程,为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基础。同时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各项准备工作,会前收集班子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后形成一套完整的材料归档。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落到实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和管理机制,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部署,局党组印发了《中共屏南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工作安排中,做到专人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制度要求。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条例》,总结了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和部署了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

  4.关于“履行职责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县财政局2018年、2019年下达给部门的项目预算资金中,至2019年12月分别还有31笔、71笔项目资金未执行,其中2018年、2019年单笔指标执行率为零的分别有13笔、19笔。截止2020年8月已督促单位支出81笔,整改率79.41%。二是针对大额资金长期挂账问题,已向各借款部门下发《屏南县财政局要求归还借款的通知》,并要求各单位进行整改并上报。根据屏南县人民政府〔2019〕7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部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分年度消化和余下借款由借款单位制定还款计划并严格执行。2018年底以来,对外借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呈逐年下降趋势,今后将严格按照《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财政借款行为的通知》,规范财政借款行为,严格防控财政风险。三是针对工程项目预算、结算评审存在超期现象问题,进一步压缩内部流程时间,加强审核中介单位时效管理,实施单个项目委托,委托时约定评审时间,实行超时效罚款制度,督促送审单位及时确认或反馈评审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工程项目预算、结算评审工作。四是针对政府采购监管不到位问题,严格按照《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屏政办〔2019〕31号)精神,要求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加强对采购的内控管理,明确采购、财务、业务等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岗位职责,并对股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同时,结合“1+X”专项督查对有关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关于“企业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5月召开专题会议(〔2019〕46号)研究解决了知进公司招收员工事宜(自公司成立至2019年5月,所有员工都是从股东单位和其他国有企业借用的),在2019年9月召开的第二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上,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董事、监事的人选做了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今后将进一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遵守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等议事规则与程序。加强监督与检查,规范会议记录,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严格按照规定召开相关会议,并严格遵守会议决策程序,所议事项须经会议讨论形成决议,减少决议传签。二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部署与要求,知进公司将主要承担重大项目投融资、组建集团公司、管理子公司的任务,目前正在筹备县属国有企业整合事项。按照改革时间安排,国企改革纲领性文件将在9月份予以出台,在纲领性文件出台后,进一步明晰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将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予以执行。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6.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7年和2018年这两年述责述廉报告内容雷同的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述责述廉工作相关内容要求,提高了思想认识和抓好工作落实的自觉性。二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工作机制,按照《中共屏南县委关于印发》《屏南县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相关文件要求,局党组印发了《中共屏南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到领导班子分管的工作,做到专人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规范开展廉政谈话。局党组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科室分别开展谈心谈话以及廉政谈话,并做好每次谈话的记录,杜绝谈话简单、内容雷同、次数偏少现象。

  7.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监督和纪律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驻在单位权力运行、依法履职、廉洁行政等多面的监督,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提高政治敏锐性、鉴别力;二是聚焦精准监督。管好“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关键时”四个节点,采取“第一形态”、“风险排查”、“责任清单”、“关口前移”等相应形式开展监督,使精准监督“更上一层楼”;三是深入实践调研。持续探索创新,寻求更科学、更灵活、更管用的监督手段,让派驻监督赋有更强大震慑力、更大生命力,特别是加强对“三重一大”“重大节假日”“1+X”等方面的监督。截止目前,已完成22家单位的“1+X”专项督查工作,督查内容包括各单位“三公”经费等支出的合法合规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情况及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情况。

  8.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学习了《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南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屏政办〔2017〕66号)《中共屏南县委办公室 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屏委办〔2017〕84号)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杜绝无公函接待、异地接待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缺补漏工作。已退回无公函接待810元,于2019年9月19日已对负责接待的办公室主任提出批评教育。二是办公设备采购人员严格执行《屏南县财政局转发》(屏财资〔2017〕6号)规定,按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室设备和办公室家具购置标准购置办公家具和设备,已退回超标购买办公用品5100元,对采购办公用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9.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屏南县财政局转发的通知》(屏财行〔2016〕2号)《屏南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宁德市财政局的通知》(屏财行〔2016〕6号)《屏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财行〔2014〕24号)等文件,认真开展自纠自查,责令清退不规范差旅费用324元。二是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及第五条的规定,严格遵守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严肃财经制度,规范会计科目,杜绝现金存量偏大、入账票据附件不全现象发生。并对1位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规范公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车辆使用规定,按照程序在公车平台调配车辆出差、下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责令清退不规范加油费用1163元,并于2016年12月8日已对2位车辆使用人员批评教育,对负责局车辆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四是严格接待制度和会议费管理制度。认真学习《中共屏南县委办公室 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屏委办〔2017〕84号)和《屏南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屏南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屏财行〔2019〕11号),严格会议费预算和结算,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五是组织工会会员学习《中国工会章程》,严格执行工会制度,并在新一届的工会委员选举换届中规范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10.关于“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认真学习《中共屏南县委 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加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强化局干部作风建设部署,提高干部加强工作作风建设。针对存在的“党风廉政精神会议简报内容、照片雷同”和“制度、文件内容不规范”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梳理整改工作,杜绝弄虚作假。二是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县财政局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制度》《县财政局监督检查股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机关运转及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加强内容审核,规范公文印发,杜绝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

  11.关于“‘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项目资金拨付不规范问题,责令相关财政所负责人撰写自查材料,并对3个乡镇财政所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专门协调博思公司相关技术人员,对集中支付系统审批流程进行调整,努力将乡镇“一事一议”指标纳入农改股监管,进一步规范审核和拨付资金。三是组织对往年未完工的项目及当年新建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四是强化项目内业资料管理,要求村级组织严格按照省财政厅《一事一议资金管理办法》和《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屏南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公开交易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做好项目内业管理。

  12.关于“公房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公房管理不规范”问题,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收回4名干部职工有房产仍租用的公房;二是规范公房管理,区别对待干部职工有房产仍租用公房情况,经县财政局专题会议研究,7月份起干部职工有房产仍租用公房的按照市场价收取房屋租金,不得享受租金优惠。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3.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局党组印发了《中共屏南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修订完善了《中共屏南县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会前充分酝酿沟通,在会上进行集体研究讨论,严格执行班子逐一表态发言,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自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局务会会议4次,均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三是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局务会会议记录,详细客观记录“三重一大”决策过程,规范记录内容。

  14. 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书记召开支委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等关于党支部换届的相关规定。2015年我局支部已任期届满,但由于支部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学习不够深入,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导致换届逾期。对2017年支部换届选举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交流讨论,对照条例再学习,根据巡视整改要求,财金口党委高度重视,有效加强基层组织换届工作的领导,并结合支部工作实际情况,在今年11月换届选举中将严格按照各阶段工作步骤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党组织换届圆满成功。二是确定每月10号前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了解党员的学习情况。对无故不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党员由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每月进行“学习强国”学习情况通报并对学习落后的同志进行提醒监督。三是党支部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中共屏南县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党支部所有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梳理并做好台账,及时将补缴明细导入建行党费缴纳系统,所有党员均完成补缴,结合以上问题对党支部书记提醒谈话。

  1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严格制定财政局党支部学习制度,根据上级党委工作要求和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地点和相关责任人,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实处。二是强化党务知识学习,熟悉组织生活会规范流程,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目前开展党务知识专题学习1次和党务知识测试1次;三是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三国话党建》系列微动漫第二集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微动漫将党建文化和传统文化相融合,使党员干部在看故事的过程中掌握党务知识,创新的形式增强了党员干部主动学习的动力,从而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整体工作水平;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局党组定期对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明确党建考核的具体指标,推进党支部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

  16.关于“干部作风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省、市、县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知进公司重新修订公司的《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资产公开招租程序。2020年5月,通过司法拍卖所取得屏南县上洋头工业开发区6 号工业房地产,已采取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公开招租的方式招租。二是履行逐级审批决策程序,资产公开招租按规定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同意,并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批。三是规范资产出租业务流程,严格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对资产出租过程中的风险点进行防控。四是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公司组织专班对欠缴的租金进行催收,截止2020年6月,已收回位于宝洋壹号房产出租给县电商办的2017年9月至2019年8月的租金,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的租金,于2020年8月底前予以归还。位于翠景东苑105号房产(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出租给县扶贫办的租金问题,由县扶贫办提交给脱贫攻坚指挥部会议研究审议解决;7月16日,公司董事长在国企改革推进会上向县政府县长汇报,原则同意在年初预算时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解决。五是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相关规定,规范公文办理流程,结合省市文号对应工作需要,目前已将文号压缩到19种,杜绝文号多、文号倒挂、办文不规范等现象再次发生。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关于“履行职责不够到位”问题。

  (1)关于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方面。

  情况说明:由于各预算单位项目进度受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足等各种不可控因素影响,有的部门单位项目进度偏慢,甚至为零,造成部门的项目预算资金无法根据项目进度进行拨付,甚至有的项目执行率为零。目前已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单位预算资金管理。

  推进措施:根据县委县政府发布的《中共屏南县委 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屏委〔2019〕77号)文件。对各部门项目支出做好事前绩效评价、项目绩效目标设立、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管理,并做好对部门项目评价结果的刚性约束机制管理。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2)关于大额资金长期挂账方面。

  情况说明:由于单位财力问题无法一次性还款,根据屏南县人民政府〔2019〕7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通过纳入财政预算分年度消化及由借款单位制定还款计划并严格执行的方式收回。目前对外借款呈逐年下降趋势,我局将继续督促相关单位按计划还款。

  推进措施: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屏南县人民政府〔2019〕7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回收借款,并进一步规范财政借款行为,严格防控财政风险。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2.关于“干部作风不扎实”问题。

  (1)关于租金未及时收回或未收回方面。

  情况说明:关于租金收缴问题,经与电商办沟通对接,先予收回2017年9月至2019年8月租金,剩余租金于2020年8月底收回;另外承租给县扶贫办的租金按在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会上议定的列入年初财政预算后收回。

  推进措施:公司组织专班人员及时与电商办对接,按照原议定的租金收回办法,跟踪收回电商办剩余部分租金;及时与县扶贫办对接,待款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到位后,予以及时收回。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着力在读懂弄通悟透上下功夫,做到入脑入心、真学真用、知行合一。不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强化政治担当,锤炼党性修养,增强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按照省委“五抓五看” 和“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切实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更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统筹推进党建工作。全力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持续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完善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各项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转化。经过三个多月整改,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更加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与问题,主动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加强在今后工作中依规依纪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局党组将继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努力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具体工作实践,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带动全局上下形成自觉接受监督、习惯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地整改成效助推财政各项事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322266;通信地址:屏南县古峰镇县府路1号屏南县财政局;电子邮箱:pnxczj@163.com。

  中共屏南县财政局党组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