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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5
文章来源:屏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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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委巡察四组自2025年8月25日起,对屏南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开展“提级+交叉”巡察,为期30天左右。
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屏南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电话:18033908071,工作日8:00-18:00正常接听。邮政信箱:屏南A010号邮箱;联系信箱设屏南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办公大楼一层入口处。同时,也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码上巡”二维码在线反映问题。巡察组受理信访截至2025年9月22日。
中共宁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