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屏南县纪委监委公布“点题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四)
今年以来,屏南县纪委监委严格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按照“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的总体思路,持续深化开展点题整治,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第四批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公布如下:
1.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屏南县教育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摸排、清理整治工作3批次,组织65人次累计摸排培训机构54家次,教材备案37册,发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查处意见书17份,发放并指导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11家次,检查各类广告41条,现场拆除违法广告3张,责令关停暑期无资质、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机构2家。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等禁止培训的时间对我县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5批次。目前,我县6家持证培训机构已完善课程运营信息并持续开通线上支付渠道,资金监管户核验通过率与支付开通率均为100%。
2.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的重复检查问题,推进规模为三级的医院间医学检查结果互认、资源共享
屏南县卫健局确定整治目标与重点内容,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渠道宣传互认政策,组织医务人员学习相关流程,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与软件公司签订了信息系统改造合同、接口合同,完善信息系统,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坚持合理医疗检查,严控不合理诊疗、用药和检查行为。目前,未发现不合理检查行为。今年以来,共深入各医疗机构开展督查2次,开展宣传活动3次,医学检查结果互认11例,推动县医院和中医院做好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子平台和“医学影像云”平台建设,上传检查记录22866条,检验记录284392条。
3.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
屏南县住建局与屏南县人社局联合制定《2022年深化推进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在建项目工地公开整治内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明确职责任务,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今年以来,组织开展现场宣贯会11场,张贴宣传横幅、海报25张(条);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检查76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9份并督促整改到位;按时办结欠薪投诉件80件,为223人追回劳动报酬347.223万元。
4.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
屏南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培训指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村集体“三资”监管及财务收支线上公开培训会,在各乡镇推广使用《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今年以来,共查摆经济合同262份,涉及合同金额3240万元;查摆问题合同74份,涉及合同金额893.6234万元;完成整改经济合同63件,收回拖欠投资收益96.3743万元;查摆非法占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方面问题3宗,收回集体经济资金1.6426万元;查摆资金(财务)管理方面问题12件,清退各类违规资金2.4593万元;依托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拓宽财务监督渠道,组织全县所有村(社区)完成第一、二、三季度财务公开简表填报和村级财务公开图片上传,上传率均达100%,位居全市前列,涉及金额19263.13万元。
5.整治城区重点区域流动摊贩占道摆摊问题,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
屏南县城市管理局依据工作实际,制定城区流动摊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利用城市管理局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宣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法规,通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方式,积极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主次干道、重点区域进行突击检查和整治,确保整治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截至目前,城市管理局在微信公众号报道信息20余篇,LED投屏5条,公交投屏20余站点滚动播放;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240余人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2余次,劝导、教育流动摊贩590余人次,查处流动摊点3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