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屏南县纪委监委倡议:让清明节更“清明”
清明时节思“清明”,踏青祭扫、缅怀先人,更要慎终追远,以励自我,传承中华文明中的“清明”文化。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又逢清明节将至,县纪委监委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认真履职尽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绷“廉洁弦”,不碰“高压线”,让清明节更“清明”。
具体做到“八个严禁”:
1.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严禁组织、参加聚集性祭奠、公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 避免返乡集聚,严防传播感染疫情。
3.严禁在私人祭祀扫墓等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 坚决反对奢靡之风,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
4.严禁在祭扫中追求低级趣味,以及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5.严禁在祭扫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
6.严禁节前无故脱岗、擅自离岗或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要抓好疫情防控值班值守,不得脱岗、空岗、漏岗和值班电话不畅通。
7.严禁要求基层单位安排到旅游景点、采摘园、农家乐等场所游玩和安排吃请。
8.严禁在祭扫中使用明火、焚烧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严防引发火灾、破坏生态、污染环境。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复工复产和清明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做移风易俗、廉洁祭扫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过一个文明、清廉、绿色、安全的清明节!
县纪委监委将组织力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从严从快查处,并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公车祭扫、公款吃喝、违规祭扫等“四风”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1.举报电话:
0593-3322032;
2.举报网站:
https://fujian.12388.gov.cn/ningde/pingnanxian/;
3.来信地址:
屏南县县府路1号屏南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35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