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屏南县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清单答卷(二)
今年以来,屏南县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的工作思路,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小切口,协调推动13个职能部门围绕“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在建工程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等21个整治项目,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现公开整治工作阶段成效,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评价。
1.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的重复检查问题,推进规模为三级的医院间医学检查结果互认、资源共享。县卫健局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德市屏南医保局联合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覆盖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围绕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制度规范。“点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医疗机构通过自查自纠,共纠正不合理检查问题2个;7月以来,县医院通过医学互认82例,为患者节省费用约1.88万元。
2.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县住建局联合人社局全面梳理排查辖区范围内29个在建项目,对9个在建项目存在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共协调督促4个房地产项目、2个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督促成立1个政府投资项目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时办结福建人社小程序投诉件7件,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48万元。
3.整治城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社会生活、交通、工业生产等夜间噪声扰民问题,开展“静夜守护”行动。宁德市屏南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公安局、城市管理局、住建局等部门制定整治方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和座谈会、开展联合巡查、约谈责任人等方式,对全县城区的建筑工地、广场、餐饮文娱场所和商铺等噪声多发地进行全面摸排和宣传督导,共发放《致企业一封信》100余份、张贴倡议书60份,群发宣传短信8万条,检查噪声源306家次,发现个别建筑工地、餐饮文娱场所和违规鸣笛等噪声问题。截至目前,共责令整改6起、行政处罚5起,通报夜间施工企业1起、列入差异监管对象1家,切实解决城区噪声扰民问题。
4.整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守护儿童用妆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29人、化妆品监管人员21人参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培训会,现场发放《化妆品经营责任告知书》,并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签订《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截至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46家次,其中检查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20家次。共立案查处3家,对其中1家儿童化妆品经营者未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予以罚款1万元,另外2起案件正在调查中。
5.整治查纠违法停车执法不规范问题,促进交警、辅警执法更规范、文明、合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摸排停车泊位9389个、固定违法停车抓拍设备36个、移动抓拍设备1台,设置允许沿路沿平行停放临时停靠路段4条、增设停车泊位30个、重新施划标志标线1处、停用违停抓拍设备5个,同时对4个学校路段实施夜间允许停车措施。截至9月底,城市道路违法停车查处总量5550起,同比下降59.91%;城市道路夜间违法停车查处量882起,同比下降78.6%。大队开展的“点题整治”民意调查显示,对公安交警实施的整治各项措施知晓率达76%、支持率达92.5%、满意率达98%,群众对查处违法停车执法满意度明显提升,城市停车秩序管理水平显著增强,违法停车执法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6.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县自然资源局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政府储备土地、道路、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开展摸排工作,经过摸排摸清城区公共空间内共有4个停车场,其中3个属于政府性质停车场,对外开放,无收费现象;1个停车场已办理营业执照,由市场调节价格,暂未发现违规设立和收费行为。相关部门对城区公共范围内涉及的4个停车场开展定期巡查,严肃查处和规范收费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7.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点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查摆经济合同3128份,涉及合同金额61868.3163万元;查摆问题合同254份,涉及合同金额3672.1583万元;完成整改经济合同254件,增加村集体租金收入2万元;核实非法占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方面问题1宗,收回集体经济资金1.54万元;发现资金(财务)管理方面问题94宗,其中村干部违规领取各类津补贴58宗、其他类型36宗,涉及金额44.6821万元;收集并核实群众举报线索2条,其中1条失实,1条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
8.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县水利局结合“为民办实事”和我县工作实际,联合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展全面排查和宣传整治工作,落实农村饮水管理“三个责任”,健全完善“三项制度”。对排查中发现的寿山乡白凌村、白玉村、北山村和代溪镇后章村、樟源村等5个村老化净水设备进行修复,恢复正常供水;完善双溪镇双溪村水厂门口警示标识、监控设备,完善寿山乡各村水厂门口警示标识、水源地巡查记录。着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推动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9.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县卫健局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开展部署培训、全面摸排检查、创新监管模式等方式,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全县个体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部署会,就全面贯彻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强化公开公示、全面规范诊疗行为、落实疫情防控、做好消毒管理与医废处置等内容进行了传达和培训。共出动卫生监督员70余人次、监督检查23家,覆盖率100%。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38个,已完成整改33个,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份。共立案查处3起,其中2起给予警告处理,1起给予罚款6000元。
10.整治沿街店面违规占道经营、城区主干道沿线人行道违规停车,保障群众正常通行。县城市管理局针对沿街店面违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违规占用人行道摆放、违规占用机动车道乱停车乱堆放等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坚决取缔各类违法占道经营行为,确保大街小巷不乱摆、不乱设,保障群众正常出行,建设美好城市。截止目前共清理违章搭建1家,整治占道经营行为600余起;对超出店外经营未清理干净的物品,共下发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8份;取缔流动摊点800余起,暂扣占用机动车道乱停放共享电单车200余辆。
11.整治各中小学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县教育局依据《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组织各学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开展宣传活动3场次,培训从业人员110人次。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74家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96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抽检校园及周边食品60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已立案查处。